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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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7006193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銓敘部函。 |
主旨: | 轉知銓敘部有關公(政)務人員退休(職)及遺屬金案件相關書表已配合年金改革法案制(修)定完成訂定,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銓敘部107年3月30日部退三字第10746149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書表業已上傳本府人事處表格下載/退撫福利科/退休撫卹項下,請各機關學校於報送本年7月1日以後之公(政)務人員退撫案件時,確依其適用之規定及表件辦理。 |
三、 | 檢附銓敘部原函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