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應懿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8 電子信箱:yeedaisy@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5月22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6009404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基隆市中山區太平國民小學自106學年度(106年8月1日)起停辦,請轉知貴校教師欲開立任教年資等相關證明者,請於106年7月31日前申辦,以免損及其權益,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基隆市政府106年5月19日基府教前貳字第1060220513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
瀏覽資訊:張琬琪(106/05/22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