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江瓊紋 傳真:03-8572660 電話:03-8462860#575 電子信箱:happy11123200@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5月17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7008679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客語認證。 |
主旨: | 轉知有關客家委員會辦理「107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之報名訊息,惠請轉知貴校教職員及學生,並鼓勵踴躍報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認證謹訂於107年9月8日(星期六)與9月16日(星期日)分二梯次舉行,報名期間自107年5月8日起至7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截止。 |
二、 | 本年度初級認證針對19歲以下報名者免收報名費用,其他報名者僅收報名費新臺幣250元。另針對輔導學生通過認證及公教人員通過認證者,另訂有獎勵措施。以上各項訊息均公告於「107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官方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惠請協助公告報名訊息與官網連結於客委會網站。 |
三、 | 本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的合格標準及題型有重要變革,最新題庫及變革說明業已公告於官方網站,預計於5月至6月期間舉行各縣市認證推廣說明會,屆時將另函通知,惠請知會有意報考之人員上網了解,並踴躍參加認證推廣說明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