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金美仙 傳真:03-8572660 電話:03-8462860#573 電子信箱:bunun1109@yahoo.com.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9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7017809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如文。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模組推廣試辦計畫」,請學校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9月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102732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0條及第32條規定辦理。 |
三、 | 本案為提升非原住民重點學校發展原住民族教育,增進教師文化回應教學能力,並提升都會區原住民學生參與民族文化教育之機會,藉以傳承民族教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07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模組推廣試辦計畫」案,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進行課程模組推廣事宜。 |
四、 | 倘有申請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江郁玟小姐,聯絡電話:04-2218-8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