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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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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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8001514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主旨: | 為辦理本縣108年度教師縣內外介聘工作,請各校查填「委託意願調查表」(分國中小、特教教師、幼兒園),於本(108)年2月15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送府備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調查表視同委託書,須經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後分項勾選,請核章並加蓋機關印信後逕寄(送)本府教育處【國中:學務管理科辛金玉小姐;國小:學務管理科陳凱琦小姐;特教教師:特殊及幼兒教育科王景祺先生;附設幼兒園:特殊及幼兒教育科邱美瑜小姐】;如有疑義,請逕洽本府教育處各業務承辦人。 |
二、 | 各校若暫無缺額亦可加入委辦(即不以有無教師缺額考量是否加入委辦);請縣立體中針對縣內介聘一項作考量、國立學校則請針對縣外介聘一項作考量。 |
三、 | 有關介聘提撥缺額調查本府將另案辦理,惟為增進會議效率並減少開會次數,建議學校於討論是否委辦縣內外介聘時,可一併討論開缺議題,俾利後續填查介聘提撥缺額。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