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彥秀 電話:03-8227171#304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lyssiou@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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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9001433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08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事蹟簡介 (1090014338_ATTACH1.pdf) |
主旨: | 為激勵公務人員自我期許,促使全體公務人員發揮見賢思齊之效,檢送108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事蹟簡介1份,電子檔並已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之「培訓考用處」-「差勤獎懲」,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1月20日總處培字第1090025363號書函辦理。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