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7月14日府教課字第1090133657號函辦理。
二、本縣計有國語文學習領域等15個輔導團(國中小含生活團共計11個學習領域輔導團及4個議題輔導團),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10日(星期一)止,請填妥報名表(需經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掃瞄檔寄fangyin1105@gmail.com課程科楊芳茵小姐。
三、檢附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報名表,新舊團員都需填申請表。
愛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