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馨怡 電話:03-8462860分機225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audrey@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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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8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9015031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頒發辦法及推薦表。 (1090150317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辦理「周大觀抗癌圓夢助學金頒發辦法及推薦表」及「525電子發票隨口捐DM」活動,助學金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請貴校惠予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090207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蔡副祕書長潔玲,電話02-29178775。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