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馨怡 電話:03-8462860分機225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audrey@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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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1010948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開張翠蓮女士清寒獎學金,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111年5月27日會秘字第111005號函辦理。 |
二、 | 相關獎學金實施辦法、申請資格、助學金額、頒發方式詳如附件,或上網http://www.nneerf.org.tw查詢,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會黃思玨小姐,電話03-5715131#34208。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