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72
  • slider image 285
  • slider image 283
  • slider image 287
  • slider image 289
:::
公告 張琬琪 - 人事 | 2016-11-09 | 點閱數: 1463

Q1:各級學校依勞動基準法進用人員於「國定假日」放假之規定?


A1:依現行「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勞工應放假之日(即俗稱國定假日,如:5月1日勞動節、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臺灣光復節、10月31日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等),各級學校及幼兒園依勞基法進用之人員,於當日應依法放假一天,與是否加保勞保無關。學校如徵得勞工同意於是日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工資加倍發給;如於所簽訂的勞動契約明定調移國定假日至其他工作日休假,調移的假日視為正常上班日。如有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疑義,請洽勞動部或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瞭解。

:::

會員登錄

萌典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成語隨時背

披肝瀝膽
把肝膽都拿出來。比喻做人極為真誠坦白。(瀝,作「披露」、「表陳」解)

隨機小語

偉大人物最明顯的標誌,就是他堅強的意志。

愛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