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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歐陽志昌 - 教務 | 2016-11-10 | 點閱數: 1259

105.11.26(六)至105.11.28(一)

公假學生名單:601韋翔玟  602曾庭宜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馬靜敏
傳真:03-8462787
電話:03-8462783
電子信箱:katrina1222@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 府教終字第105021005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05全國語文競賽代表隊公假名冊。

 

主旨: 貴校學生(教師)、台端獲選代表本縣參加「中華民國105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期間之公假及相關事宜,請詳閱說明事項並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中華民國105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旨揭競賽由苗栗縣政府承辦,訂於105年11月26日(星期六)至28日(星期一),假苗栗縣苗栗高中、建臺高中及文華國小舉行。
三、 有關前開競實之實施要點、各項目各組競賽題目及相關最新訊息等,請轉知並協助競賽員至旨揭競賽專屬網站之「大會公告」及相關欄位查閱(綱址:http://lang105.mlc.edu.tw/)。
四、 本府訂於105年11月19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本縣太昌國民小學會議室,舉行是項競賽行前說明會,宣達參加競賽相關注意事項,請轉知各競賽員及隨隊老師準時參加。
五、 本府所屬學校教職員及學生,參加上開行前說明會及全國語文競賽期間,請惠允公假登記,如需支付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各校於相關經費項下支應;非本府所屬學校部分,請同意核予相關教職員以公假登記參加。
六、 參加是項競賽人員,於競賽期間之往返交通、膳宿及保險(具公教人員身分者,不另辦理保險)等費用,由本府經費統一採購,採團進團出辦理。
七、 檢送「中華民國105年全國語文競賽花蓮縣代表隊名冊」1份,請確實轉知各項目各組競賽員、隨隊老師及其就讀學校或服務單位。

 

正本: 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花蓮縣萬榮鄉公所、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中學、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玄奘大學楊蘭崴同學、花蓮縣秀林鄉景美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小學、上騰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上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花蓮縣鳳林鎮大榮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花蓮縣瑞穗鄉富源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吳江國民小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花蓮縣花蓮市北濱國民小學、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技術學院、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立豐濱國民中學、花蓮縣卓溪鄉立山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花蓮縣卓溪鄉卓楓國民小學、花蓮縣立富北國民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立鳳林國民中學、花蓮縣新城鄉北埔國民小學、花蓮縣立吉安國民中學、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花蓮縣鳳林鎮鳳林國民小學、花蓮縣立平和國民中學、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花蓮縣卓溪鄉崙山國民小學、花蓮縣萬榮鄉馬遠國民小學、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花蓮縣光復鄉太巴塱國民小學、溫秀數女士【979花蓮縣萬榮鄉見晴村24號】、彭述華女士【花蓮縣光復鄉林森路630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戴欣怡同學、督固.撒耘先生【970花蓮市國民一街53巷1號】
副本: 翔茂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分公司【97045花蓮縣花蓮市中福路235號1樓】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本府教育處



 瀏覽資訊:歐陽志昌(105/11/10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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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猴而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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