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鍾品正 傳真:03-8572660 電話:03-8462860#563 電子信箱:rrrmylm31@gmail.com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3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6004101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實施計畫。2、四級皆通過認證合格學生名單調查表。 |
主旨: | 檢送修正後花蓮縣國民小學三至六年級「兒童英語學習護照」實施計畫,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105年度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子計畫三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運作計畫第4次定期會議紀錄辦理。 |
二、 | 花蓮縣國民小學三至六年級「兒童英語學習護照」實施計畫修正為每年5月上旬教育處調查核定,6月由學校核定頒發。 |
三、 | 另請各校於本(106)年5月5日(五)前將英語學習護照四級皆通過認證之學生名單造冊並核章(含105學年度上學期調查通過名單)逕送(寄)或傳真至課程教學科鍾品正老師收(傳真號碼:8572660,地址: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逾期不候,俾進行後續證書印製作業。 |
四、 | 檢附「四級皆通過認證合格名單調查表」1份。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
瀏覽資訊:歐陽志昌(106/03/07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