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張琬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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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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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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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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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應懿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8
電子信箱:yeedaisy@hlc.edu.tw |
主旨: |
為辦理國小教師申請縣內外介聘作業,請於106年4月21日(星期五)前查填調查表(如附件),免備文送府彙整,請查照。 |
一、 |
本年度辦理縣內介聘法規將修正,因涉教師權益,相關介聘資訊請務必於校內會議宣告,調整部分先說明如下: |
(一) |
缺額提撥區分一般學校與原住民重點學校,各校請先確認學校屬性後,擇一方式核算可開缺數。 |
(三) |
教師上系統提出縣內介聘申請,取消學校人事於電腦作業系統中提交至縣府端之程序,並於電腦作業系統上網填報資料截止日前2日,刊登處務公告目前各校登錄縣內介聘教師人數,由參與教師自行確認各校人數。 |
(四) |
以電腦作業系統分發,並於公告達成介聘名單時一併公告調動成功者之積分。 |
(五) |
同意學校得於提撥縣內介聘缺額時,加註需配合學校校務規劃需求(如兼任行政職務、導師職務等),以降低教師於成功介聘後反悔之機率。 |
二、 |
加入縣外介聘委辦學校請於管控員額後依實際需求開缺;106年度縣外介聘作業要點尚未發布,俟主辦單位嘉義縣正式發文,將儘速函轉各校知悉。 |
三、 |
若教師欲同時申請縣內及縣外介聘,請學校務必同時提報名單。 |
四、 |
縣外介聘提撥缺額,如無人調入,或參加縣外介聘教師成功調出,所遺缺額無人調入,該缺額如欲轉入縣內介聘提撥者,請於縣外介聘提撥缺額之備註欄位註明。 |
五、 |
另有關以加註英語專長教師申請介聘縣內他校且達成介聘者,應以英語專長授課為主,以符學校開缺需求。倘有非專長授課之情事,應先經學校相關會議評估學校師資結構。 |
六、 |
學校倘有開列加註英語專長教師缺額需求,須檢附全校英語課排課規劃表、全校英語課教師授課情形等資料,以利提報介聘小組審議。 |
瀏覽資訊:張琬琪(106/04/14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