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吳玟佳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yunjiang@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4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6007615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國民旅遊卡制度精進意見調查表。 |
主旨: | 檢送「國民旅遊卡制度精進意見調查表」1份,請查填並於106年5月15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將電子檔寄至本府承辦人信箱(yunjiang@nt.hl.gov.tw),無意見亦請回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4月24日總處培字第1060042100號函辦理。 |
二、 | 國家發展委員會為檢討「106年國民旅遊卡新制」及回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配合勞基法修正,政府應取消國旅卡,恢復不休假獎金」之訴求,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擴大徵詢公務人員對於國旅卡是否維持觀光旅遊額度限制與是否更名等意見。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瀏覽資訊:張琬琪(106/04/28 11:38)
駑馬十駕 |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