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吳玟佳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4、305 電子信箱:yunjiang@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6022318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交通部觀光局公文。 |
主旨: | 交通部觀光局輔導台灣觀巴協會結合臺灣鐵路管理局推出「Train-Bus台灣觀巴旅遊護照」,請提供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規劃旅遊之參考。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11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60061434號書函辦理,並檢附交通部觀光局公文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瀏覽資訊:張琬琪(106/11/24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