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7年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開班計畫、課程及報名表,請協助宣傳並鼓勵新住民踴躍參與,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培訓108學年度新住民語師資,預計於本(107)年開設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資格班、進階班及回流班,說明如下: |
(一) | 教學支援人員資格課程班(研習節數36節): |
1、 | 報名資格:年滿二十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1) |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
(2) | 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 |
(3) |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所)學生(含畢業生)。 |
(4) | 擁有教師證及新住民語文國內外官方認證之證書。 |
2、 | 開班日期:107年8月1日至8月31日。 |
3、 | 上課地點: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 |
(二) | 教學支援人員進階課程班(研習節數36節): |
1、 | 報名資格:已取得「教學支援人員」證書者。 |
2、 | 開班日期:107年8月1日至8月31日。 |
3、 | 上課地點:花蓮縣社會福利館(花蓮縣花蓮市文苑路12號) |
(三) | 教學支援人員回流教育課程班(研習節數8節): |
1、 | 報名資格:己取得「教學支援人員」研習證書者,並有授課證明者;或己取得「教學支援人員」進階班研習證書者。 |
2、 | 開班日期:107年8月1日至8月31日。 |
3、 | 上課地點:花蓮縣社會福利館(花蓮縣花蓮市文苑路12號) |
二、 | 培訓人數: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每梯次以40人為限,額滿為止。 |
三、 | 參加費用:本課程免費。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107年6月29日(星期五)前備妥個人基本身份證件(身份證、居留證、縣市培訓證書等)影本,擇一方式報名: |
(一) | 新住民語文教育資源網(http://newres.pntcv.ntct.edu.tw)線上報名 |
(二) | 填妥個人報名表後傳真報名:03-8654001或e-mail報名:hcs1210@gmail.com或洽詢聯絡窗口:黃致翔主任,電話:03-8652183#11。 |
(三) | 報名教學增能課程班者,需檢附內政部或各縣市母語人才相關研習證書。 |
(四) | 報名教學支援人員進階班者,需檢附具國教署核定文號之教學支援人員證書。 |
(五) | 報名回流教育班者,需檢附具國教署核定文號之教學支援人員證書及授課證明;或檢附「教學支援人員」進階班研習證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