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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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師大數學中字第107103270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A_107年一期花蓮場公文及公告、一期花蓮場課表 |
主旨: | 檢送本校數學教育中心辦理「第一期模組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花蓮場」資料,詳如說明。敬請貴單位惠予公告,並鼓勵相關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研習目的:本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針對數學學習準備不足之學生,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奠立其學習數學的先備經驗,提高學習意願。 |
二、 |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三、 | 委辦單位:本校數學教育中心。 |
四、 | 協辦單位: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小。 |
五、 | 研習對象:領有教師證的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的國中教師,代課老師和實習老師亦可。 |
六、 | 名額:花蓮場各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各開二班及國中組開一班),每班以28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
七、 | 研習時間及地點: |
(一) | 研習時間:108年1月26日(星期六)9:00至16:20。 |
(二) | 研習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小。 |
八、 | 報名方式:請於108年1月18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至以下網址,填寫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
(一) | 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qOsX3nF7RLahwrQV2)。 |
九、 |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
十、 | 「數學活動師」證書: |
(一) | 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本校數學教育中心舉行的「數學活動師培訓營」,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每一奠基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頒發該期該組別「數學活動師」證書。 |
(二) | 為確保培育之數學活動師品質,若其中一模組未上滿該模組課程2/3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活動師證書。 |
(三) | 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本校數學教育中心的「好好玩數學研習營」。 |
(四) | 「數學活動師」證書期限為三年,於三年期限內辦理「好好玩數學營」者,可申請展延活動師期限三年。 |
十一、 | 課表、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本校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 |
十二、 | 檢附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公告及參考課程乙份(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