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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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7024093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議程。 |
主旨: | 有關「107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成果發表」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7年12月3日北教大課傳字第1070420153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全國國民中小學落實分組合作學習理念及實踐,發展適用之分組合作學習模式,藉以表彰實施分組合作學習之績優學校,以帶動人才培育之良性循環,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增進學生學習成效,為十二年國教之活化教學提供學習典範,爰辦理旨揭成果發表。 |
三、 | 該成果發表會訂於107年12月16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學館101會議室舉行,請於本年12月7日前逕至分組合作學習網站(https://cirn.moe.edu.tw/Cooperation)(路徑:活動專區/成果發表會)登錄報名。 |
四、 | 因場地座位有限,本計畫將依「報名身份」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其參與對象如下: |
(一) | 本計畫之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務必」派員參加觀摩,名單如下: |
五、 | 國中:宜蘭縣立凱旋國民中學、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新北市立坪林國民中學、新北市立積穗國民中學、桃園市立龍潭國民中學、臺中市立公明國民中學、臺中市立日南國民中學、臺中市私立新民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高雄市立大仁國民中學、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高雄市立青年國民中學、屏東縣立潮州國民中學。 2、 國小:臺北市松山區民族國民小學、新北市士林區平等國民小學、桃園市立迴龍國民(中)小學、新竹縣竹北市竹北國民小學、臺中市北區中華國民小學、彰化縣埤頭鄉芙朝國民小學、臺南市永康區復興國民小學、高雄市前鎮區民權國民小學、臺東縣金峰鄉介達國民小學、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附設國小部。 (二) 本計畫之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鼓勵」派員參加觀摩,名單如下: 1、 國中:新北市立二重國民中學、臺中市立大安國民中學、高雄市立文山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 2、 國小: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臺中市大甲區日南國民小學、臺中市大雅區六寶國民小學、嘉義市東區嘉北國民小學、嘉義市西區垂楊國民小學、高雄市左營區文府國民小學。 (三)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 (四) 各縣市教育局之領域輔導成員。 (五) 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 |
六、 | 請惠予與會人員公(差)假,交通費僅補助深耕學校及夥伴學校(由辦理分組合作學習經費支應)。 |
七、 | 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成果發表會議程,請詳見附件。 |
八、 | 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助理,聯絡電話:02-2732-1104#82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