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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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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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7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設字第107024882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08年寒假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公文。2、108年寒假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實施要點。3、108年寒假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報名表。4、108年寒假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課程概述表。5、108年寒假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課程表。6、1544767764278。(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
主旨: | 函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舉辦「108年寒假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7年12月13日電公字第1078133017號函辦理。 |
二、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加強中、小學教師對電力建設之瞭解,每年寒、暑假期間,均定期辦理「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本課程經提報教育部審議認可在案。 |
三、 | 旨述研習會訂於108年1月22日至1月25日(共1梯次)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本部舉行,預計本梯次參訓人員80名,邀請全國各縣(市)高中(職)、國中、國小合格任職教師、現職代課教師、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暨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相關人員參加。 |
四、 | 研習課程內容包括:台電專題報告、核電廠後端營運、認識再生能源、電力建設與電磁場問題面面觀、極低頻磁場之環境暴露與健康風險問題探討、電力實驗設計與應用等,授課講師包括大學教授及學者專家。此外,並安排參訪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火力發電廠、大潭火力發電廠,以瞭解我國電力建設現況。 |
五、 | 除往返集合地點之路程旅費由學員自理外,研習期間之膳、宿、交通、保險及行政等費用,皆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負擔;該公司並將依教育部函示,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確實登錄參訓人員出席狀況,全程參與研習會學員之研習時數為23小時。 |
六、 | 請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課務排代(經費由各校自行支應)。檢附本次研習會實施要點、課程表、課程概述及報名表(如附件)。 |
七、 | 本項活動相關資訊自本(107)年12月17日起公布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網站,網址為http://http://www.taipower.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