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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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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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2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08003340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在地藝術家及工藝師名冊。 (_在地藝術家及工藝師名冊1) |
主旨: | 檢送本縣「在地藝術家及工藝師名冊」1份,請各校以此幫助學生認識家鄉的重要藝文人士,亦可於課外教學時安排前往拜訪,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花蓮縣文化局108年2月14日蓮文行字第1080001586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