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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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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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5月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設字第108009157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台電公司舉辦108年暑假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2、教育部同意台電開課函。3、108年暑假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實施要點。4、108年暑假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課程表第一梯次。5、108年暑假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課程表第二梯次。6、108年暑假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課程概述表。7、108年暑假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報名表。(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
主旨: | 函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舉辦「108年暑假中小學教師電力建設研習會」,請學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8年5月8日電公字第1088047242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會訂於本(108)年7月23日至7月26日及8月20日至8月23日(共2梯次)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本部舉行,預計每梯次參訓人員80名,邀請全國各縣(市)高中(職)、國中、國小合格任職教師、現職代課教師、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暨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相關人員參加。 |
三、 | 研習課程內容包括:台電專題報告、核電廠後端營運、認識再生能源、電力建設與電磁場問題面面觀、極低頻磁場之環境暴露與健康風險問題探討、電力實驗設計與應用等,授課講師包括大學教授及學者專家。此外,並安排參訪該公司林口發電廠、大潭發電廠,以瞭解我國電力建設現況。 |
四、 | 除往返集合地點之路程旅費由學員自理外,研習期間之膳、宿、交通、保險及行政等費用,皆由該公司負擔;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將依教育部函示,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確實登錄參訓人員出席狀況,全程參與研習會學員之研習時數為23小時。 |
五、 | 檢附本次研習會實施要點、課程表、課程概述及報名表(詳如附件)。 |
六、 | 本案請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課務排代(經費由各校自行支應)。 |
七、 | 本項活動相關資訊自本年5月8日起公布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網站,網址為http://http://www.taipower.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