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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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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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7月15日 |
發文字號: | 府客文字第108013214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客家委員會為鼓勵各單位員工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請協助核予參加108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者補休,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108年7月4日客會文字第1086101044號函辦理。 |
二、 | 「108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訂於108年8月31日(星期六)及9月8日(星期日)辦理2梯次全國認證,另於9月21日(星期六)、9月22日(星期日)、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辦理團報增梯認證;「108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108年10月26日(星期六)舉行。 |
正本: | 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本縣各地政事務所、國立東華大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
副本: | 本府客家事務處文化保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