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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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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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7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行字第108013090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行政院秘書長108年6月20日院臺法字第1080018948號函。 (1080130904_Attach000.pdf) |
主旨: | 檢送行政院秘書長108年6月20日院臺法字第1080018948號函影本1份(如附件),有關「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6條修正施行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退離職或移交業務涉密之政務首長及副首長出境管制期間辦理原則」,請查照。 |
說明: | 依法務部108年7月3日法廉字第10800042870號函轉行政院秘書長108年6月20日院臺法字第1080018948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府各處、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政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