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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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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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8月12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80159986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在職人員進修名冊。2、花蓮縣政府所屬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進修研究實施要點。 (Attach000.doc Attach001.doc) |
主旨: | 為辦理本縣108學年度各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備查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所屬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進修研究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本縣108學年度各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備查作業倘各校有教師參加進修者,應檢具「在職進修人員名冊」,於本(108)年9月20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寄(送)本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人事室(校址:97344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自強路533號),以利彙辦。 |
三、 | 各校教師申請在職進修學位,不得影響教學及行政業務,參加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之名額,當學年度不得超過編制教師員額百分之五(計算結果尾數遇有小數者增一人;編制教師員額未滿二十人者,參加進修名額以一人計)。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