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定說明:
三、實施要項:
(四)命題內容:
除紙筆評量外,宜採多元評量,兼顧領域學習目標及教學內容之要項,以了解學生的學習歷程和成效。
(五) 命題原則:
(2)試題雙向細目表: 格式如附件二-1及附件二-2,請擇一使用。
(3)審題紀錄表。(附件五)
(八)審題機制:
2.審題人員及方式
(1)同年級同領域教師或同年段同領域教師(該年段只有一位任課教師),擔任試卷初審人員。
(2)教學組、教務主任及校長擔任試卷複審人員,填寫審題記錄表複審意見。
詳細實施要點請參閱附檔。
雙向細目表及審題紀錄表請於校網--檔案下載--教學組資料夾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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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