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周玉文 電話:03-8227171#302 電子信箱:waniibear@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9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8021485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原函、附件1、附件2 (376550000A_1080214859_ATTACH1.pdf 376550000A_1080214859_ATTACH2.doc 376550000A_1080214859_ATTACH3.pdf) |
主旨: | 檢送銓敘部「民國109年1月16日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修正施行前之考試職系及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得予適用之修正後職系一覽表」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9月18日部法三字第10848560642號函及銓敘部108年9月20日部法三字第1084857377號書函辦理。 |
二、 | 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