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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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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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1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8024751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實施計畫 (1080247510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師資培育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1份,請踴躍參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8年11月6日北教大教經字第1080410112號函辦理。 |
二、 | 公聽會召開場次及時間如下: |
(一) | 北區:108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12時,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篤行樓6樓Y601國際會議廳辦理。(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
(二) | 中區:108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12時,假國立中興大學社館大1樓104教室辦理。(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
(三) | 南區: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4時,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活動中心2樓演講廳辦理。(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
三、 | 與會人員敬請於活動開始三日前於網路報名(網址:https://ppt.cc/fnrV9x)。線上意見發表平台,請至網路公聽會(網址:https://ppt.cc/fgfUWx)。另「公聽會實施計畫」、「師資培育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修正草案」、「發言單」等相關資料,可至師資培育法及其子法修法專區下載(網址:https://ppt.cc/f6uTjx)。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