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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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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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9003449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09年縣外介聘作業日程表、109年縣外介聘作業要點、109年縣外介聘積分審查參考原則、109縣外介聘申請表、109縣外介聘申請表修正對照表 (1090034496_ATTACH1.pdf 1090034496_ATTACH2.pdf 1090034496_ATTACH3.pdf 1090034496_ATTACH4.pdf 1090034496_ATTACH5.pdf) |
主旨: | 轉知「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2月21日中市教中字第109001358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要點暨相關表件業經教育部備查在案,請貴校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
三、 | 檢送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以下簡稱109年臺閩介聘作業)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 |
(一) | 109年臺閩介聘作業日程表。 |
(二) | 109年臺閩介聘作業要點。 |
(三) | 109年臺閩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參考原則。 |
(四) | 109年臺閩介聘作業申請表。 |
(五) | 109年臺閩介聘作業申請表填表說明修正對照表。 |
正本: | 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