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5月11日府教課字第1090087810號函辦理。
二、辦理日期、地點與內容:
(一)辦理日期:109年5月-109年6月
(二)辦理地點:
1.閩南語:花蓮縣北昌國民小學會議室。
2.客家語:吉安好客藝術村視聽教室(花蓮縣吉安鄉中山路三段477號)。
3.原住民族語:花蓮縣萬榮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三、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本縣本土語文指導員、本土語文輔導團員(含儲備團員)。
(二)本縣國中、國小本土語文教師、專職族語老師、教學支援人員。
(三)研習內容請詳閱附件。
四、旨揭相關課程資訊,請電洽信義國民小學鍾菊蘭主任(03─833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