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程序如下:
(一)公告日期:每年五月十五日至五月三十一日
(二)登記日期:每年六月一日至六月五日
(三)登記地點:本縣各園
(四)抽籤日期:每年六月八日上午9點
(五)報到日期:每年六月十五日
(六)註冊日:另行通知
二.新生入園登記注意事項:
(一)優先入園資格:
1.第一順位:凡幼兒符合本縣公立幼兒園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優先入園辦法者,得於招生名額內依前開辦法繳交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優先入園。
2.第二順位: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得於招生名額百分之五內申請優先入園。
3.第三順位:經本府安置寄養之幼兒,檢附本府安置寄養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優先入園。
(二)申請登記入園人數超過核定招生名額時,採抽籤方式決定,並抽籤列出備取生,於報到未滿額時,依抽籤先後次序遞補。
(三)遇競額時,以滿五足歲優先錄取,滿三足歲且園已就讀公立幼兒園者,得依志願於新學年度留園直升就讀,無需另行登記抽籤。
(四)入園登記以一次為原則。
(五)多胞胎幼兒抽籤卡是否併同貨分別抽籤,得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並出具切結書,且以第一順位進行抽籤。
三.新生申請登記入園,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違反規定者取消入園資格。
四.身心障礙幼兒申請入園就讀,由鑑府會評估鑑定後,以就近入學之原則安置入園,安置確定後未依規定時間至各園報到者,取消入園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