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請於112.9.7(四)前提出。
一、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補助項目及基準:
(一)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要符合二項規定才能申請)
(二)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國民小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2,000元。
(三)111學年度上學期本校申請通過學期成績平均為94.86分,提供申請家長、老師參考。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檢附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 戶籍資料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者另檢附111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由註冊組統一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