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葉佩珊 電話:03-8227171分機397~399 電子信箱:yei2310@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9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社助字第111017265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公文、申請表 (1110172651_ATTACH1.pdf 1110172651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財團法人台灣太陽誘電股份有限公司救濟交通事故獎學金基金會申請案,惠請轉知符合資格之學生辦理申請,詳如附件,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財團法人台灣太陽誘電股份有限公司救濟交通事故獎學金基金會111年8月22日台太總字第1110822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