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放對象:請各年級推薦110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優良學生各1名;1年級在學新生,請依申請資格第(二)、(三)項提出申請。。
二、申請資格:
(一)學業平均成績均為70分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
(二)具社會福利身份家庭(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
(三)家庭突遭遇變故者或家境清寒,如下列參考狀況:
1.父母(或監護人)之一重病在身而影響家庭經濟者。
2.父母(或監護人)之一無工作能力者。
3.父母(或監護人)之一非自願性失業且家境確實困難者。
4.家境確實困難,急需協助者。
5.本人或家中(三親等內)成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三、獎助名額:各年級推薦1名;本所依所提供之相關文件審核評定,同時留核准之權利。
四、獎助金額:
(一)國小: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奬學金新台幣壹仟貳佰元整。
五、申請所需文件:
(一)申請表
2、110 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由註冊組統一開立)
3、家庭狀況相關參佐資料(如: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境家庭證明、本人或同住直系三親等親屬之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清寒證明等擇一提供。)
六、請各年級一班導師召集學年老師討論後,提出一名學生申請,若學年不提出申請,請通知註冊組,會將申請名額依序提供給其他年級
七、得獎名冊如附件,領獎通知單預計111.12.6(二)發下,請老師提醒領獎學生,謝謝老師們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