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111學年度寒假圖書館借、還書辦法 112.1.3
一、開放入館人員
歡迎本校教職員工生、學生家長、社區民眾入館閱覽,但因人力問題,不開放學生家長、社區民眾借書。
二、借、還書
1.借書時間:
112年1月30日(星期一)~2月10日(星期五)上班日中午12:00~16:00。
112年2月7日(星期二)休館一天。
2.還書時間:開館時請於服務台還書,休館時將書輕置於還書箱。
3.借閱冊數:學生2冊,教職員5冊,志工5冊。
4.借閱天數: 下學期開學日111年2月13日(星期一)統一歸還。
三、書籍遺失或破損
所借圖書資料遺失或破損無法修復的,須買回相同的圖書資料賠償,或依圖書資料的定價現金賠償。
四、補證、賠償費用處理原則
1.圖書室收取費用一律開立收據,並將款項存入學校公庫。
2.借書證製作、圖書編目耗材、添購圖書、設備及圖書館活動所需經費可於申請核可後由此經費支用。
五、管理人力由圖書室安心即時上工人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