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光復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 四、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
二、資訊科技組
(一)國小組-花蓮縣各公私立國小學生,每隊組員人數 2-4 名,不可跨校組隊參加,指 導老師 1-2 名。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辦法。
雨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