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 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暨本縣111學年度精進 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旨揭研習對象:
(一) 本縣南區各國民中小學教師優先,若尚有名額,再開放北區教師報名。
(二) 輔導團各領域團員。
三、 研習辦理時間及地點詳參附件實施計畫。
四、 報名方式:請於5月22日後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完成報名 (課程代碼另於處務公告)。
五、 請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惟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 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