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貼處務公告
二.學生家長對排序結果有異議者,應於5/4(星期四)、5/5(星期五)中午14:00前檢具戶籍及居住事實等 證明資料(例:新式戶口名簿、房屋所有權狀影本、建物謄本或「未登記建物基地號勘查證明併 同稅籍證明」)或優先入學等身分文件向本校申請複核,逾期未異議或補正相關證明者,不得再行異議。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
愛默生(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