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12720A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訂於113年10月2日(星期三)至10月3日(星期四)假集思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周年系列活動之一,邀請日本及韓國有關犯罪被 害人保護之專家學者發表該國保護業務之制度與實務,期能透過國際交流研討,精進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與實務工作。
三、請各校踴躍參加,報名請聯繫活動承辦人朱小姐,電話:(02)2736-5850,電子信箱:cihyrgc@avs.org.tw。
四、本活動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依與會人員現場完成電子報到核備(請確實填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俾便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