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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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3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70043618C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本府核派候用校長留啟民擔任國風國中代理校長,代理期間自107年3月6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國風國中107年3月5日風中人字第1070000844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係因鍾宜智校長於任職期間犯過失致死案件,且自願回任教師,致國風國中校長臨時出缺。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
瀏覽資訊:張琬琪(107/03/08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