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109年度本縣縣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接種流感疫苗之調查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流感疫苗實施對象如下:
(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費對象:
50歲以上民眾、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重大傷病、罕病者等(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為主)。
(二) 花蓮縣政府自購疫苗補助對象:非前開公費對象之本縣縣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含校長、正式編制教師、長期代理(課)教師、
專任輔導教師、教育部外籍英師、英語教學助理(ETA) 、英語品格學院教師、專職族語教師、教學支援人員、調用教師。
二、 本案原則採隨班施打方式辦理,因各校排定學生疫苗施打時間密集,請提醒登記接種的老師配合於排定時間隨班施打。
三、 未能於排定時間施打者,需持補接種通知單(如附件)、健保IC卡及身分證明文件(教師證或在職證明),就近至本縣13鄉鎮市衛生所施打,
惟各轄區衛生所所列開診時段亦為一般公費對象民眾可接種時段,請轉知教師前往衛生所時仍應配合該轄區衛生所相關規定辦理。前開預
防接種之核假,依教師請假規則妥處。
請符合施打對象之教職員如欲施打流感疫苗者,請於下週一(9/28)中午前逕填妥調查表,並請各處主任協助轉知訊息。感謝協助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