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8月16日北市天推字第11360123303號函。
二、為協助學校教師進行天文課程教學,學校辦理教師研習時,可派員至學校透過天文專業講習、實做課程、天象案例分析、模擬星空辨認、天文歷史闡述、實際觀測等課程,讓教師可深入理解天文相關知識,針對教師需求提供教學上的協助,增進教師教學成效。
三、辦理期間由113年9月到12月,114年3月到6月,每月開放8個學校申請。即日起開始接受報名,預定演講日至少15日之前,撥打02-28314551轉204推廣組。學校需自行支付講師費及交通費用。
四、目前提供6項主題供學校選擇,詳如附件,亦可由學校建議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