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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比賽於114年2月16日(日)09:30至15:00假花蓮縣客家文化園區(南埔公園)辦理。
- 二、作品規格
- (一) 由主辦單位提供圖畫紙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每位學生限投稿 1 件作品。
- (二) 繪圖材料、畫具不拘(素描、水彩或蠟筆等皆可),但禁止使用非人工方 式著色(如電腦上色)、加工材料(如色紙、亮粉、彩鑽等),作品一律手 繪於圖畫紙上,不得裱框、護貝,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呈現方式, 非必要之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例如書寫姓名於繪圖中)。
- 其餘詳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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