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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花蓮縣衛生局114年1月14日花衛健促字第1140001069A號函辦理(如附件)。 |
| 二、 | 檢附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112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花蓮縣國高中職分析資料(如附件)。 |
| 三、 | 為維護校園環境與學生健康,請各校落實校園全面巡檢及遵守菸害防制法規定,若經查獲學生吸菸情事,請即通報違法事證及學生個資至本縣衛生局憑辦查處。 |
| 四、 | 另為保障教職員工生健康,請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及教育部「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所列建議做法,加強並落實校園菸害防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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