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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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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秀英 - 學務處 | 2025-02-25 | 點閱數: 427

此次拾得物為1-2月份的物品,請遺失者至學務處認領,

以上物品請於114.3.31前領回,未領回之物品之後做回收清除。

  • 1-2月拾得物.pdf
    1) 1-2月拾得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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