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4年12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130807號函辦理。 |
| 二、 | 為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之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國教署特訂定旨揭計畫,鼓勵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正式教師,前往偏遠地區學校從事教學訪問,以提升偏遠地區學校師資經驗傳承與教育創新。 |
| 三、 | 旨揭115學年度計畫辦理期程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並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止受理一般地區學校教師申請115學年度至偏遠地區學校擔任教學訪問教師,摘要說明如下(餘詳見附件)。 |
![]() |
| 總計: | |
| 平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