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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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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彥豪 - 人事室 | 2026-03-26 | 點閱數: 41
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24日南市教特(一)字第1150230148B號函辦理。
二、 臺南市115學年度起幼兒園停辦園所為臺南市第六幼兒園;另115學年度起臺南市小康幼兒園變更為大光國小附設幼兒園小康分班、臺南市歸仁幼兒園變更為紅瓦厝國小附設幼兒園,欲申請介聘教師請勿填列前開園所。倘經由115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調入上開園所者,應無異議接受臺南市超額教師相關安置作業。
三、 前述臺南市補充相關個別介聘規定,併請轉知貴轄幼兒園及申請介聘作業教師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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