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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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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劉德旺 - 學務處 | 2026-06-17 | 點閱數: 97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3日臺教資(六)字第1152700687B號函及115年5月19日臺教資(六)字第1150049911號函;本府3月4日府教設字第1150040830號函、115年5月6日府教設字第1150087286號函及115年5月19日府教設字第1150096356號函;平和國小115年6月5日平小總字第1150001662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內容摘要如下:
(一) 辦理日期:11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
(二) 實施地點:花蓮縣花蓮市明禮國民小學。
(三) 參與對象:
1、 花蓮縣內各級學校-國中小、高中職及專科以上學校之教師與職員,並開放全國各國中小教師與職員報名,參加人數預計40人。
2、 花蓮縣國中小校長(含儲備校長)尚未參加此項研習者,請務必報名參加。
3、 花蓮縣環境教育輔導團團員尚未參加此項研習者,請務必報名參加。
(四)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14日(星期二)止,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1.inservice.edu.tw/ 報名,課程代碼:5625269。環境部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s://elearn.moenv.gov.tw/Default.aspx ,課程代碼:1150715。
三、 全程參與者頒發24小時研習時數證書,請貴校准予公(差)假登記。依規定各課程均應辦理簽到退,依實核予研習時數;若中途因故缺課者,除該節時數不予核定外,另請自行報名其他縣市相同課程類別之研習活動,以利取得完整24小時之研習時數。
四、 另查環境部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s://elearn.moenv.gov.tw/ ,未具有環境教育指定人員學校名單如附,請貴校確認所列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辦理情形,倘有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已取得認證,則請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填寫認證人員基本資料。
五、 承述,本案屬環境教育法應辦事項,倘若學校環境教育人員未取得認證,務請貴校派員參加旨揭認證研習並確實取得認證。
六、 檢附「本案認證課程實施計畫」及「未具有環境教育指定人員學校名單」各1份,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平和國小王琳懷總務主任,電話:03-8661223轉103。
  • 花蓮縣 115 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 24 小時認證課程實施計畫.pdf
    1) 花蓮縣 115 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 24 小時認證課程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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