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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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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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5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8008842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獎助措施。 (Attach000.pdf) |
主旨: | 檢送「花蓮縣政府108年公務人員通過英文檢定獎助措施」1份,請鼓勵貴屬公務人員參加英語能力檢定,請查照。 |
說明: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含附件) 、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