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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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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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0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90192125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0年考試期日計畫表 (1090192125A_ATTACH1.ods) |
主旨: |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預定報名日期為110年5月25日至6月3日止,預定考試日期為同年9月4日至9月5日,請擴大宣導本項考試訊息,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9年9月26日原民人字第10900545901號函辦理。 |
二、 | 另依修正後原民特考考試規則規定,自110年1月1日起,報名原民特考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初級以上合格證書;自113年1月1日起,報名原民特考一、二、三等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證書,併予提醒。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