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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琬琪 - 人事室 | 2020-11-21 | 點閱數: 769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俊傑
電話:03-8221794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ca5477@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人任字第1090226872B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人事人員履歷調閱作業說明、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作業說明 (1090226872B_ATTACH1.pdf 1090226872B_ATTACH2.pdf)

 

主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自即日起提供「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11月4日總處資字第10900445 11號函辦理。
二、 為精進各機徵才與應徵者職缺媒合,人事行政總處自即日起提供「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並授權各機關決定是否採行線上應徵作業方式。
三、 檢送檢附「人事人員調閱履歷作業說明」、「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
副本: 本府人事處